各市律师协会:
现将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关于推荐候选人参加2009年度赴英青年律师学习项目的通知》(司外字[2008]第07字)转发给你们。请通知各律师事务所,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准备资料,并于2008年10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律协进行审核盖章。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省律协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郭 慧
联系电话:82923272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司法厅(局)、律师协会:
2009年度赴英青年律师学习项目的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经筛选和批准后的候选人将于2009年6月赴英。为做好推荐报名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及标准
1、法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具有2年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历;
2、年龄在报名截止日(2008年10月26日)前不得小于25岁,不得大于40岁;
3、具有有效的(2006年11月以后取得)英语雅思IELTS考试成绩(培训类或学术类皆可),总分6分以上且各单科成绩6分以上。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雅思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报名表(需加盖律师协会公章);
5、从http://www.britishcouncil.org/china-society-access-to-justice-lctsyounglawyer.htm上下载并用英文填好的Lord Chancellor’s Training Scheme for Young Chinese Lawyer 2009-2010 Application from;
6、申请表中所要求的推荐信(需用带推荐人单位抬头纸的信函纸出具)。
7、司法厅(局)或律师协会出具的对律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等方面审查的证明书。
三、雅思考试事宜:
1、雅思考试由项目申请人自已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2、有关雅思考试的其他事宜,请与英国文化委员会考试部或各地雅思考点联系。
电话:010-65906903
网址:http://www.britishcouncil.org.cn
如果申请人被录取,将于办理赴英手续前与全国律协签订培训协议。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参加项目遴选,同时务必在截止日期2008年10月26日前将报名资料(一式两份)交至全国律协国际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另外请将报名费三佰元汇至:
账户名称: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银行账号:00044208091001
银行代号:BKCHCNBI/BCHOCN22234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1号
联系人:戴 磊
电话:(010) 8402 0214 传真:(010) 6406 0207
全国律协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6
电子邮件:dailei@acla.org.cn
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部
二00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