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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同成所组织业务学习

图二 规范执法现场会在同成所召开

图三 工商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在同成所成立
山东同成律师事务所是肥城市规模最大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该所成立于1999年6月,设有刑事民事业务部、金融房地产业务部、公司法务和综合业务部等四个业务部,现有执业律师16名,实习律师2名,行政及辅助人员8名。该所成立以来,坚持培育品牌律师文化,探索形成了“同心同德、众志成城”为核心的同成文化,努力打造“团队品牌、专业品牌、亲民品牌”,年担任法律顾问40家,代理各类案件140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业务收入逐年递增,现已发展成为初具规范化、规模化、文明化、专业化的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为肥城市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当地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和广泛赞誉。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夯实发展基础
该所现有办公面积2000平方米,固定资产30万元。在设立4个业务部的基础上,按照规模所的建设要求,配套设立了办公室、接待室、财务室、图书室、档案室、会议室和党员活动室。为加强事务所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为本所律师办理业务提供及时可靠的后勤保障,该所聘任了专职行政主任。为严格的现金管理使用,根据《会计法》的要求,该所聘用了专职会计、出纳。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保垒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该所成立了党支部,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项党建活动。
为了确保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该所建立完善了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第一、按照省厅要求,建立健全了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制度,责任赔偿制度、业务学习制度、经费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及培训制度、工资分配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九项制度。重点建立完善了诚信制度、委托代理制度、执业风险制度等重要制度。第二、借鉴先进律师事务所的做法和经验,制定了各类办案操作规程和质量跟踪制度,确保办理各类案件有章可循、程序严谨、依法规范。第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千分制考核办法”、“律师诚信规范”、“同成律师文化纲要”,并设立“执业律师办案承诺”及公示牌板。第四,建立了律师培训制度,经常化、多层次、多渠道地培训执业律师,提高执业水平。
二、培育同成文化,打造品牌团队,树立良好形象
该所把培育同成律师文化作为推动律师事业持续发展的总抓手,探索形成了以“同心同德,众志成城”为核心的同成文化,打造了同成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品牌、专业品牌、亲民品牌”,向社会充分展示了律师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形象,有力地促进了同成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思想教育,突出党的建设,建设“同心同德”的律师团队。一是突出党的建设。该所把政治建设放到整个思想建设的主导地位。严格落实党的“三会一课”制度,提高了党支部的战斗力。多次召开全体律师会议,宣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全体律师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心意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积极开展评先树优活动。大力表彰奖励省市优秀律师和为肥城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汪涛、陈建国律师;群众满意率高、社会形象好的骨干律师王庆云;一心扑在工作上、业务进步快的年轻律师尹逊辉,激发了全体律师同成大业、共创辉煌的工作热情。三是有的放矢地开展个别教育。该所始终坚持批评不口软、教育不护短,先后对出现办事效率不高、办案不细致、工作纪律松懈等现象的个别律师进行批评教育,消除了“大合唱”中不和谐的“音符”。四是以人为本办实事,该所为全体律师办理了人身伤害保险、执业风险保险、定额报销电话费,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律师筹措资金,为参加继续教育进修学习的人员报销学费,同时积极开展了生动活泼的集体活动,使大家增强了“以所为家”的主人翁意识,人人都有了归属感、认同感。几年来,该所被泰安市司法局授予 “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并荣立“集体三等功”,被肥城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被肥城市文明委授予“文明示范点”,并连续三年被肥城市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王涛律师被评为省优秀律师称号、陈建国主任被推举为泰安市律协理事、省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11名律师先后被评为泰安市优秀律师;10名律师被评为肥城市优秀律师。
(二)加强诚信建设,全力服务群众。一是加强律师诚信制度建设,对现有制度进行归纳梳理,修订完善了《律师诚信规则》等12项制度,新建《人事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了诚信约束机制,规范了律师诚实守信行为。二是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从服务事项、办案时限、收费标准、举报奖励、惩治失信行为等方面,向全社会和广大群众作了郑重承诺。同时,在城区主要街道及乡镇农村开展了“诚信为民”的主题宣传活动,对同成律师的为民服务措施进行广泛宣传,推动律师事务所诚信执业的发展。三是不断丰富服务内容,积极开展亲民利民服务活动。在所内设立文明服务岗、优秀律师服务岗和党员服务岗,推行“文明用语”,配备便民伞、便民车、便民电话,使当事人来到同成律师事务所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受到了广泛好评。
(三)关心公益事业,展示良好形象。一是建所之初就出资2000元资助潮泉镇5名贫困失学儿童,受到肥城团市委、潮泉镇人民政府和校方及学生家长的高度赞扬。二是多次向灾区捐款捐物,积极参加肥城“慈善一日捐”活动,并动员全所律师积极资助聋哑儿童朱逊,本所捐款金额名列全市第一,律师集体捐款全省第一。三是组织律师积极争办法律援助案件,展示同成律师的良好精神风貌。几年来,共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案件20余件。同时深入乡镇、企业、学校举办法制讲座40场次,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提高了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深受欢迎。
三、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监督,优化执业环境
该所建立完善了保障规范执业的长效机制。一是改革办案管理模式。制定并实行 “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指派办案人员、统一归档”的“四统一”制度,同时进一步明确专业分工,将业务划分为刑事民事、公司金融房地产、公司法务和综合业务四个部,严格区分案源律师与承办律师,界定每名律师的专长和发展方向,形成了统分结合的办案管理新模式。二是改进工资分配制度。实施了固定工资+奖金薪酬分配制度,奖金由办案收费额、办案数量及其质量效率、办案的社会效果等部分分级浮动构成,较为合理地保障了每名律师的利益,有效地调动了资深和骨干律师以及年轻律师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改善质量监督方式。在司法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对代理的刑事、民事、经济等案件进行了全面检查复核,对律师在代理活动中有无私自收案收费,受理案件程序、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事项作了重点检查,深入准确地掌握了律师的执业情况。同时还建立了质量跟踪回访制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听取了意见,及时发现和纠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四、是加强律师业务培训。采取内部学习辅导、外出培训进修、横向参观交流等方式,不断加强律师执业素质建设。每周六集体学习,并不定期由经验丰富的律师授课,随时召开案件研讨会。有力地提升了律师执业素质,为规范执法行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同时,该所大力加强管理监督,严肃执业纪律,确保律师依法,文明执业,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在简介公示牌板和宣传材料中向人民群众公布业务监督电话、司法局监督电话,以确保当事人通过不同渠道监督本所律师的言行。二是通过向当事人发放质量监督卡的方式,自觉接受当事人对办案律师的监督。三是我们聘请法院、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人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定期到法院调取律师办案卷宗,从各层面监督律师依法办案。四是质量反馈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定期检查执业律师办案质量情况,确保办案质量。五是严格律师执业纪律。组织律师参加省、市律协举办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学习,达20场(次),每位律师都能自觉遵守、执行《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及部颁规定当事人满意率百分之九十七以上。自建所至今,未发现一例违规违纪行为、投诉、举报率均为零。
四、拓展发展空间,创新服务模式,推进业务发展
该所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创新求发展,近年来,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一是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开拓金融货款、婚姻见证业务、房地产交易居间服务+法律服务双重服务模式及社区服务业务等走在了律师业界的前列。二是业务拓展的领域越来越宽。承办了肥城矿业集团、石横电厂、石横特钢厂等大中型企业的多项业务。三是非诉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率先与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驻北京首席代表李均雄律师就两所合作、共同促进国内民营、国企赴港上市进行了友好合作,受到省体改办、泰安市发改委、肥城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赞誉。四是不断加强与国内律师与香港律师的业务合作。该所与香港律师会理事、内地法律委员会主席何志强律师多次书信往来,深入探讨,增进了友谊、了解,对开拓两地律师的业务合作,为实现两地律师合作双赢,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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