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东省律师协会网站
首页 新闻中心 理论研究 法律法规 培训教育 行业规章 律师诚信 协会介绍 办事指南 司考信息 律苑风采 会刊之窗 律师论坛
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事迹材料
[ 发表时间:2006-8-16 ]


 

图一 二〇〇四年三月泰山学院刘林教授为华林所举办文化建设讲座

图二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八日华林所建所十年座谈会

 

图三 2004年11月26日华林所聘请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召开



    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是1995年1月创建的泰安市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以来,以勤勉尽责,竭诚服务,公平公正为宗旨,以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和先进的管理制度为立业之本,紧紧围绕“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正义、恪守诚信”这一律师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并把创建文明、优秀律师事务所活动作为全面促进本所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经过十年的发展,华林所由创建初期只有3名律师的小所,发展壮大到目前具有23名执业律师,7名合伙人,机构健全,有自有办公场所,享誉省内外的规模所。华林所的经验做法和业绩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形成了一个充满朝气,团结进取的合伙人领导核心。

    律师事务所能否健康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伙人的综合素质,办所理念,也包括合伙人的信念理想。要抓好队伍建设,首先要抓好合伙人(领导队伍)的自身建设。华林所走开放式办所的路子,对合伙人实行动态管理,合伙人的大门随时敞开,做到能进能出,严格合伙人条件。根据这一原则,华林所先后劝退了两名素质不高的合伙人,吸收了五名通过多年培养,群众基础较好年轻的优秀律师加入合伙人队伍,现有的7个合伙人,不仅形成的新老搭配,30岁左右的就占了5名。文化结构有了较大提高,并且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思想观念新,工作热情高,充满了朝气与活力。在办所理念、管理模式上都有新的创意,使全体律师在合伙人身上看到了希望,树立了信心,增强了凝聚力,从而使华林所的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在管理上,合伙人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建立了合伙人年度工作计划书面呈报制和年终考核问责制,切实解决了合伙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二、高度重视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本所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华林所是在全市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建立党支部较早的事务所。目前,共有党员律师6名。党支部自建立以来,积极开展工作,在领导本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方面发挥了根本保证作用。建立周六政治学习制度,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要法律、及时传达学习,配合本所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思想工作,建所十多年来,全体人员没有发生过任何重大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先后有十余名律师被评为市级优秀律师,五名律师立功。

    三、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

    人才是事务所创业的基础,成败的关键,发展的源泉。市场的竞争、最终归于人的竞争,即律师素质的竞争,只有高素质的律师,才能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才能最终赢得客户。华林所始终坚持把人才的建设放在事务所建设的第一位。为建好律师队伍,制定了“人才战略”,采取“以人为本重人才,筑起凤巢引人才,不拘一格选人才,大胆使用炼人才,激励机制出人才,严格管理护人才”的六项措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先后制定修改完善十几个人才管理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控制了人员大出大进的局面,稳定了律师队伍。目前全所现有律师 23名,90%的律师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受过正规的法学教育,其中博士1名、硕士4名,有几名律师还兼有注册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保险资格代理人等专业技术职称;华林所鼓励支持律师学历进修,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组织业务学习、研讨等办法,培养律师的专业水平。自1999年以来,本所连续五年在山东省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次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会上获奖,其中获论文一等奖一篇、二等奖三篇,三等奖十五篇。四次在山东省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会上宣读了论文和答辩。并有两篇论文分别入选中国律师产业化发展理论研讨会和华东地区第十八次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会,并在会上作了重点交流和答辩。《律师服务收费制度改革的初步设想》和《律师,司法公权利的制衡者》两篇论文分别获得了第四届、第五届中国律师协会论坛优秀论文奖。在2005年第十五次全省律师业务理论研论活动中,华林提交论文九篇,一篇获二等奖,两篇获三等奖,由于华林所在理论研讨中的突出成绩,被省律协评为先进单位,获组织奖。华林所的理论研究水平,始终处于全市领先地位。

    2005年6月16日至17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司法厅举办了山东省首届公诉人、辩护律师抗辩赛。华林所两名律师代表泰安市司法局代表队参赛,泰安市代表队获得了团体二等奖,两位律师被评为优秀辩手。

    四、硬件建设上档次,内部管理规范有序。

    经过多年来的积累和发展,华林所实现了现代化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全所自有办公面积400余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近20平方米,每个部室配备了台式电脑,七个合伙人均配备了手提电脑。全所建成了局域网,实现了资源共享。华林所借鉴全国知名所的管理经验,结合本所实际,委托网络有限公司开发研制了华林律师事务所办公管理软件,该软件包括律师收案登记、档案查询、收费登记、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图书管理、公文管理等事务所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华林所主要工作内容都在计算机上录入并可通过局域网查询,全所管理将公开透明、科学民主。

    在建立科学合理的合伙制模式上,经过长期研究和实践探索,在目前合伙制性质的大前提下,华林所引进了公司制管理模式,在模拟公司制的引进和实现上,确立了重新划分股权比例,合伙人等额持有股份的思路。制订并公布了新合伙人入伙标准,在遇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先由占股份大的合伙人转让股份,最终实现股份均等。这种模式,有利于确立合伙人的平等地位,避免合伙人二次分配上的矛盾,建立真正责权利相一致的体制。这种模式敞开了律师加入合伙人队伍的大门,可以吸纳和留住优秀骨干律师。在合伙人二次分配上采取公共事务管理、股权比例,收费数额三者相结合的分配方式,体现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

    在与聘用律师的利益分配上,贯彻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工资分配方式,充分尊重律师劳动价值,并且为律师办了社会保险。极大地调动了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过长期以来的发展,华林所的制度建设已日臻完善,制度建设已深入到律师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华林所已步入了科学规范的管理轨道。

    五、律师业务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华林所坚持走律师专业化分工的路子。全所实行了专业分工,设立了公司业务部、刑事业务部、民商部、房地产业务部和行政业务部等专业部室。随着专业化分工的深入,华林所已培养了一批学有专长的专业律师,在公司制改造、房地产、知识产权和医疗纠纷等领域,华林所均发挥了较强的优势,代理了多起专业性较强的新型案件,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律师业的前列,有些领域甚至走到全省工作领域的前列,成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诸如山东省华融资产管理公司1.1亿元债权执行案,莱芜市王子集团公式改制,新加坡ABN国际投资公司收购企业案,为泰安市地震办技术合作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泰安市爱的贸易有限公司与泰安外贸冷藏厂12余万平方米商品房转让案,泰安市城市建市综合开发公司与泰安市泰山区财源办事处某社区31、48亩集体土地转让案,《泰山大典》著作权纠纷案,泰安东岳助剂厂与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些外地当事人慕名前往华林所聘请律师,华林所承办的莱州弱女子曲某财产纠纷案被山东省电视台《道德与法制》栏目边续报道了五天,在全国产生了影响。

    华林所积极探讨法律服务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先后担任了山东科技大学、泰山医学院、泰山学院、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贷岳区土管局、新泰市楼德镇政府、泰安市教育局、山东光彩投资有限公司、莱芜市王子集团等七十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和当地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目前,华林所的业务发展已驶入快速发展的车道,年业务收费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

    六、坚持文化建所,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宣传律师工作和事业。

    长期以来,华林所坚持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把建设优秀律师文化建设贯穿事务所建设的始终,形成了统一的文化理念和思想观念。文化建设走在了全市律师事务所的前列。目前,合伙人队伍空前团结,队伍更加稳定,人际关系更加和谐,广大律师讲奉献谋发展蔚然成风。经过多年的努力,华林所形成了“诚信立业,求实维和”的办所理念;“靠表率带动人、靠文化教育人、靠制度管理人、靠正气引导人、考监督约束人”的管理理念;“人生有限、至善至美无限”的服务理念;“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发展理念;“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队伍建设理念。

    为了搞好文化建设,华林所专门制定了文化建设方案,聘请泰山学院教授举办专题文化建设讲座,聘请保险公司讲师来我所讲“团队精神。”在建所十周年之际,我所举办了“我爱华林”征文活动。全所人员参与踊跃,参征文章23篇,大家采用诗歌、散文、漫谈等形式热情洋溢地表达对华林所的热爱和关怀之情,充分展现了全所人员良好的文化素养和精神风貌。泰安日报《金周刊》开辟“我爱华林”征文栏目,自二00四年十一月十九日陆续刊登部分优秀征文。华林所还与泰安市书画名人共同举办书画笔会,讴歌构建和谐社会的美好前景。

    在2004年的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为进一步规范我所律师执业行为,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华林所聘请了人大,政府、新闻等社会各界人士代表为社会监督员监督本所的工作。

    华林所为泰安电视台《说事》和《时代前沿》栏目担任法律顾问,在泰安日报常年开辟《华林说法》栏目,坚持每周六在岱庙广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和宣传,不定期上学校进行普法宣传。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关心弱势群体,积极为“慈善一日捐”活动捐款。我所有四位律师分别是九三学社、农工党、民革和民进等民主党派成员,他们各自发挥自已的优势,积极参政议政。主任司嘉林律师是泰安市政协常委,每年都向政协提交高水平,高质量的提案。泰安市看守所原来规定律师会见只准在每周一、三、五,针对这一律师会见难问题,司律师提交了议案,认为这一做法是违背刑诉法和侵犯律师权益的行为。提案引起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看守所给予了认真答复,撤消了对律师会见时间的限制。

    对于华林所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上级给与了充分的肯定,2000年泰安市政法委授予我所为全市服务经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被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律师协会评为文明律师事务所,记三等功一次。2005年华林所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华林所是山东省企业家维权工作委员会指定的泰安市唯一法律维权服务机构。由于司嘉林律师在领导华林所工作中所做出了突出成绩以及在泰安市的广泛影响,司律师被推选为我市的唯一代表,代表全市三百多名律师于2005年6月光荣出席了全国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

 

文章录入:山东律协 来源:山东律协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05 www.sdlawyer.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归山东律师协会所有,若有问题请与山东律协联系
地址:中国济南经十路7号 电话:(0531)82923512,82923272 邮编:250014

全程网络策划:山东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