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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鹃律师事迹材料简介
[ 发表时间:2007-11-5 ]


    杜鹃律师,女,45岁,中共党员,山东博翰律师事务所主任。杜鹃律师曾先后被评为济南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济南市“十佳”律师、优秀共产党员,济南市“十佳优秀女律师”和“三八红旗手”等。现任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济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兼任山东大学《青年思想家》杂志的学术委员和编委。其执业的山东博翰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博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评为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等。
    杜鹃律师曾先后被聘为省、市属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先后承办了一些影响较大的海事海商、房地产、知识产权等,曾为多家单位的改制、增资扩股、外资并购等资产重组提供了法律意见。杜鹃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表现出了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例如:在代理国内首例涉及海内外数百人的台商许敏新走私毒品案中,案件进入二审期间,由于台商许敏新及其亲属对许敏新主动交出巨额赃款后仍被处以极刑的一审判决不解,曾为此联名在大陆的部分台商欲通过海外的不法组织散布谣言,诋毁党的领导和大陆改革开放政策,杜鹃律师及时向欲参与该活动的部分台商讲解我国法律对走私毒品严厉惩治的有关规定及该行为对社会、民族的巨大危害等,通过律师真诚细致的工作,使台商许敏新及其亲属终于服判并平息了该事件,杜鹃律师表现出的社会责任感,曾得到有关部门的一致称赞。
    杜鹃律师及其带领的博翰律师事务所律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多年来坚持在市信访局的为民窗口进行案件接访,解答法律咨询,全所律师曾为印度海啸灾民、残疾人协会等捐款,积极响应每日一捐活动,数次参与社会慈善机构倡导的爱心募捐和“希望小学”建设的捐助活动。她曾组织所里律师与齐鲁晚报等媒体合作几次参与农民工及弱势群体的维权活动和法律咨询日活动,在所里建立和推行了法律援助制度,带领律师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受到了市局领导和有关单位的表扬。
    杜鹃律师与本所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积极为招商引资服务,曾为山东首家募集股份公司志友集团与实力雄厚的“资本大鳄”德国西门子公司进行外资并购全程提供法律服务;曾先后代理金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山东集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几十家企业的资产核销、改制、重组。在代理外资并购业务中同外商德国西门子公司、德国碧彩公司、新加坡太平洋顶峰投资公司、香港顺兴公司等进行商务谈判,维护了企业的权益,赢得了政府和企业的信任。
    为提高律师的业务理论水平,杜鹃曾带领所里的律师与山东大学合办学术月刊《青年思想家》,开辟了“法学前沿”、“走向法制”、“博翰律师论坛”等栏目,采取多种方式与山东大学进行学术交流,在山东大学及《青年思想家》网站上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山东博翰律师事务所成为山东政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
    杜鹃律师自担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等公益职务后,热心为律师服务,带动和帮助了许多年轻律师的发展和成长,在同行中享有较好的口碑。杜鹃律师曾被邀请为山东电视台“金剑之光”栏目特邀嘉宾,她十分感恩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感恩从业过程中那些无私帮助过自己的老律师、老前辈,感恩对律师职业给予理解和支持的社会各界,曾真诚的感言道:我揣着梦想踏上律师从业的道路,努力用理性和激情去演绎自己职业的角色,付出并充实着!
                 

文章录入:山东律协 来源:山东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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