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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萍律师事迹材料
[ 发表时间:2007-11-5 ]


 


    李萍,女,法学博士,现为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主任。通过全国第一次律师资格考试,八六年开始执业。李萍现任青岛市政协委员、市妇联执委、民革市委委员、民革中央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协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省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主任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国资委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
    李萍一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奉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执业二十年来始终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把服务于社会、忠诚于律师事业做为人生的首要目标,兢兢业业、发奋图强,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律师行业享有较高威信。
    一、巾帼不让须眉,勤勉尽责,严于律己,以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女律师,李萍律师把对正义、公正的追求沉淀成不变的职业信念,这就是:遵循于法律的引导,听命于职责的要求,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敬畏于良知的警醒。执业近二十年,她始终用正直、诚信赢得客户,用服务和专业赢得市场,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为当事人奉献了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受到当事人、法官的广泛赞誉,在岛城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作为身兼数职的她,每年都要参加大大小小的会议几十次,同时做为事务所的主任主持全所的行政、业务管理,但她每年坚持办理十多起案件。她是一位对自己要求很高的律师,她清楚地知道,慕名来找她的客户都有很高的期望值,期望于她的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技能,更期望于她为人公道、正直,敢于仗义执言、追求公平、正义,她不懈怠任何一个案件,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的维护加班加点不辞劳苦。
    二、法学功底深厚,具有很强的处理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同行业中具有表率作用。
    自1986年执业至今,李萍律师共办理了诉讼案件几百起,非诉讼案件百余件,在业内有很好的口碑。她代理了许多闻名的大案要案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如青岛迎宾馆拍卖广告语侵权案;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改制;青岛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立;山东万昌与山东华冠吸收合并无效诉讼案、汇德会计师事务所股东纠纷诉讼案;涉及山东九九集团公司的金融诈骗案等。长年为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交通银行青岛市分行、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等金融机构服务。
    除了驾驭各种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的能力外,还具备很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李萍律师曾成功开拓了青岛市的期货法律服务市场和银行信用证法律服务市场。为山东省国资委、原山东省体改办、青岛市国资委、原青岛市体改办和经委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山东省、青岛市重大事项的论证和决策过程,以及政府公文的调研和制订过程。担任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使本所成为朗讯公司全球上榜律师所之一(全国共两家国内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银行、证券法律事务上百起,涉及标的额几十个亿,为金融机构控制、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帮助。
    三、不断学习、完善自我,取得博士学位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
    李萍律师始终认为,做为一名从事专业服务的律师,专业水平的提高,理论素养积淀和知识的更新是责任心的最直接体现。为保证始终处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在学习上她从未放松过。在事业如日中天之时,2000年她毅然放下手中的工作,淡出了名利场,用3年时间潜心深造,取得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青岛市执业律师中第一位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人。
    李萍律师不仅是一位法律实践领域中的强手,同时还是一位在学术领域不断探索的学者。作为一个律所的主任,每天繁杂的业务和行政工作已经基本填满了她的日程。她利用挤出来的空闲时间完成了《NAFTA国际投资法律问题研究》、《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全面构建我市可持续发展经济体系》、《GATS与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开放》、《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新发展》、《建设北方航运中心的法律思考》、《金融风险中的法律风险及律师的作用》、《论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等著作和论文,这些成果记载了她在学术领域的辛勤耕耘。
    四、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承担大量社会兼职工作,服务社会。
    作为一名成功律师,李萍律师兼任了诸多社会职务,并积极通过多种形式为岛城的发展建言献策。她多次参与省、市领导直接交办的科研项目论证,为财税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项目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和理论支持;参与省政府、市政府重大事项的论证和决策过程,为提升律师社会形象做出了突出贡献。李萍律师积极参加政协会议和各项活动,在历年的“两会”期间向省、市政协提交提案近30条,其中《关于保障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被省统战部评为优秀提案先进个人。她从没把参加这些活动当作负担,而是作为不断完善自我、不断丰富自己人生的重要途径,做为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应尽之责。
    五、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扶贫济困,回报社会。
    李萍律师用平实的言行不断传达着这样的理念:做一名正直的人、有良知的人、有社会责任感的人,这样的人才会成为一名真正的好律师。
    自执业以来,李萍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百起,为当事人减、免代理费用合计几十万元。作为青岛市妇联执委,李萍律师时时刻刻关注、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李萍律师倡议下,全所从2004年开展“我为社会献爱心,我为社会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阳光援助”活动,将无偿为青少年被告人代理辩护作为此项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与青岛市市南区少年法庭建立长期联系,对该院管辖的凡是未聘请律师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由铭丰律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到目前为止,铭丰律师已为150多名未成年被告人提供了无偿法律服务,办理此类案件100余起,不仅有利地维护和保障了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而且对未成年人起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作用。此项阳光援助活动也获得了未成年被告人家长的好评和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李萍律师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活动,捐款近3万元资助了近30名小学生,捐助成立“律师希望小学”,为困难家庭和困难孩子上学提供帮助。今年在李萍律师的倡议和带领下,部分青年律师与城阳区司法局联合举办“送法下乡”的法律系列讲座活动,先后到红岛街道、上马街道、夏庄街道、城阳党校、流亭街道等地为城阳区各个街道的政法干部、企事业领导和乡镇村民等进行了法律讲座,把“送法下乡”落实到实处。她发起律师进社区活动,到“香港花园”、“凯旋山庄”等居民区,为小区居民特别是需要帮助的妇女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这些活动处处体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社会责任感,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李萍律师的不懈努力,使她先后获得市三八红旗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工作者、市优秀律师、市首届十佳青年律师、省人民满意律师、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正执法规范执业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被省统战部评为优秀提案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同时在李萍律师的带领下,铭丰所获得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市青年文明号、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市优秀青年突击队、市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被指定为山东省维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工作委员会的法律维权服务机构,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今年铭丰所又获得了山东省“青年文明号”这一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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