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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冶苑卉,女,1971年1月出生,1991年毕业于洛阳工学院,现为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商事务部主任、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4年从事律师工作,10多年来,她孜孜不倦,勤奋执业,因绩效显著多次受到表彰和奖励:2004年被评为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市“巾帼岗位明星”、2006年被评为市“优秀律师”,2007年被授予“山东省十佳女律师”、“山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一、淡泊名利,坚持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公冶苑卉律师自执业的第一天起,就坚定了“公平和正义是其毕生追求”的信念,做国家法律、政策的忠实维护者。执业过程中逐步树立了以职业为基础、以专业为中轴、以行业为依托、以事业为目标的律师执业观。在她眼里,只有小律师,没有小事务。办案从来不计报酬,真诚服务于每一个客户,即便一个电话咨询也会详细耐心的解答。多年来坚持以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法律智慧回报社会。 二、勤勉敬业,坚持质量第一、诚信为本。公冶苑卉主要从事金融、房地产、公司事务等专项法律业务及民商案件的诉讼、仲裁代理。工作中,她时刻以一个法律工作者所应有的职业道德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严格要求自己。在办案中,勤勉敬业不仅成为公冶律师的执业要求,也成了她一贯的工作状态。她那股顽强拼搏、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给她服务过的客户留下了深刻印象。从业十多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非诉法律事务400余起,还先后为2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完成实务工作的同时,她不忘及时总结办案经验,撰写的十余篇论文先后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成绩斐然。在执业过程中, 坚持以法为业、以德为本、以质取胜、以诚取信,深受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三、关注公益,坚持始终如一、尽情奉献。公冶苑卉律师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还积极参加社会活动。2001年被聘为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次接受委托作为仲裁员参与仲裁案件。曾接受济宁市第十五中学等学校聘请,为青少年作法制辅导报告;接受济宁市广播电台经济台空中148律师在线栏目的邀请,现场解答热线电话咨询;自市妇女维权热线开通以来,坚持为电话咨询的群众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并为他们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积极履行社会捐助义务,在社会抗灾救灾活动中踊跃捐款;主动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经过多年的工作和实践,公冶苑卉律师凭着对律师职业的痴情、对客户的真情、对社会的豪情,全身投入律师事业,成为律师行业中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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