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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笔者采访了一位在齐鲁律师界鼎鼎大名的女强人——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晓明。开朗豁达、热情随和,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发自人心无遮无拦的笑声让人时时感受到她的坦荡和真诚。尤如传说中飞舞的凤凰一样,从她身上,笔者感受到了生活的火热。
梦想,在“乌金”矿里萌芽
1975年,刚刚走出山东矿业学院校门的李晓明和同龄人一样满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和梦想步入了工作岗位,在淄博矿务局这个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6年。1979年我国恢复重建律师制度,要做一名律师的想法就一直萦绕在她的心头。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这一信念越来越坚定,越来越清晰。
机会终于在等待中到来。1981年的夏天,李晓明带着圆一名律师梦的心愿走进了章丘法律顾问处。幸运之门开启了。刚报到20余天,就赶上华东政法学院在济南市招收文革后第一批法律大专函授生,李晓明以优异的成绩成了这批学生中的一员,在此后三年的时间里,硬是凭着一股热情和拼劲学完了全部了课程,办理了上百件民、刑事案件,在拿到毕业文凭的第二个月,她以优秀的学习工作成绩被提拔到了司法局副局长的领导岗位上。
踌躇满志,不须扬鞭自奋蹄
走马上任,积蓄已久的能量随同多年的梦想一起释放,她深知榜样的先锋模范作用,尽管已是司法局副局长兼律师事务所主任,仍然身先事卒,亲自做具体业务,所办理的案件多是些硬骨头或者“希望不大”的案子。
有一个案子的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经常白天外出夜里很晚才归来,有时借宿在亲戚家。为了能找到当事人,李晓明采取了最笨的法子,一个字,那就是“等”。时值冬季,白天凛冽寒风中没有等出结果便晚上继续披星戴月,一连三天未果,其他律师都劝她别傻了,但李晓明第四天仍然前往被执行人家等候。或许上天也被这个刚强的女子所感动,夜里11点终于把当事人等来了,当他看到披着昏黄灯光下顶着刺骨寒风等候的李律师时,一下子呆住了。当事人被感动了,第二天就主动送来了被执行的款项。
业精于勤,千锤百炼成就硬功
由于成绩突出,1987年10月,李晓明被调到山东省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在省所的九年期间是李晓明在业务上的一个黄金季节。
来到泉城,视野更开阔了,业务范围更广泛了,由过去的一般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到疑难复杂的大案,从一般常见案件到期货、证券、涉外融资租赁等新型业务不一而足。像是一个沙漠里行走已久的旅人见到了一汪清泉,李晓明全身心地浸在里面。九年里,李晓明办过影响很大的刑事案件,还办理了大量经济案件,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山东某房地产诉另一房地产公司1800万元合同纠纷案、某县城市信用社诉某县农行2000万元存款纠纷等、曾代理省政府赴沈阳打赢了一场艰苦的诉讼,并为此荣记大功;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全国某名作家诉名誉侵权案中获得了成功,等等。
她是我省最早一个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业务及公司上市业务的律师,并且被省政府指定为全省上市公司评审小组成员。在办理企业股份制改造、组建股份公司及公司上市业务中,直接为济南轻骑、胜利股份、鲁银投资等五家公司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为莱钢股份、新华制药、东阿阿胶股份等八家公司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并且为三联集团、景芝酒业、潍坊医药等近二十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提供过法律服务。李晓明同志与他人联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工作报告多次获得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的好评。大批公司上市的成功也托起了齐鲁律师界这颗新星。
凤凰,正在风中起舞
1996年,为了响应司法部改革律师事务所的号召,李晓明毅然辞掉公职,与另两位志同道和的同仁成立了省直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当时,可真称得上是“一穷二白”:资金没有着落,办公场地是空白,有的,只是三个人一致的决心。从此,李晓明开始了她律师生涯的一个崭新阶段。
当年12月28日律师事务所正式开业,大批司法界、律师界、企业界人士朋友前来祝贺,副省长王玉玺亲自为这个年轻的事务所题写了“诗堪入画方为妙,执法严明乃是清”的贺词。在正式运转的第一个年头,律师事务所就吸引了一批业务能力高、理论知识强的法学教授、硕士、博士加盟,把服务质量放在首位,业务范围拓展到国际投资、招标投标、海商海事、知识产权等新领域,一年办理了大量的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好的开端昭示了未来的成功,但作为主任的李晓明,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她不仅要领导业务、行政、后勤等全方位工作,而且要亲自办理诉讼、非诉讼事务,担任着包括山东省人民政府在内的十几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有时还经常参加仲裁、讲学等社会活动。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李晓明说,看到蓬勃发展的平正大律师事务所,想到当事人的利益,再苦再累,她品尝到的,更多的还是成功的喜悦。
执业20多年来,李晓明承办各类案件几千件,经她之手为当事人挽回的经济损失逾数亿元。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不仅博得了中外当事人的好评,也赢得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一九九二年她被山东省司法厅给予记大功奖励;一九九三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机关授予“三八”红旗手的称号;二OO二年又当选山东省政协委员;二OO四年被选举为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二OO五年入选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组成员……。在改革的春风里,在依法治国的春风里,李晓明和她所热爱和从事的律师事业正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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