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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东律师先进事迹
[ 发表时间:2006-8-17 ]


    李晓东,1986年7月曲阜师范大学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1998年9月至2000年2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民商法” 研究生班学习。曾在滨州学院从事教学工作。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律师执业。现担任山东黄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及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国家二级律师,中共党员。2004年获滨州市“十佳律师”荣誉称号,2005年获滨州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山东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李晓东律师自1994年执业以来,先后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民事、经济案件、行政及经济仲裁、劳动仲裁案件,以及大量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普遍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在刑事辩护和代理方面,近年来办理的滨州市某公司原经理马某涉嫌滥用职权案,阳信县雷某涉嫌变造金融票证案,滨城区刘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阳信县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惠民县周某涉嫌强奸案,东营市武某涉嫌玩忽职守案,滨州市某处原处长李某涉嫌倒卖文物案,山东某不锈钢制品(集团)公司董事长姜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作无罪辩护,审判机关均采纳并作出无罪判决。其中阳信张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因其是回民,阳信的民族形势又比较严峻,故,李晓东律师通过大量的工作和该案无罪的判决结果,避免了形将爆发的回民群访事件,为社会的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办理的滨州市某办原副主任李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再审案,济南市李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东营市刘某涉嫌盗窃案,滨城区张某涉嫌故意杀人案,阳信县某单位原会计科长张某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案等,辩护意见均被审判机关采纳。其中,在济南市李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中,李律师提出的李某驾车驶离现场的行为构不成肇事后逃逸的辩护观点被人民法院采纳,该辩护观点及法院的判决认定,在国内同类业务中均有示范指导意义。   

    二、在民事代理方面,李晓东律师近年年来先后代理了较有影响的滨州利天电器公司诉滨州某实业总公司侵权赔偿案,滨州鲁滨首饰公司诉滨州某有限公司侵权赔偿案,滨州开源钢管有限责任公司诉肥城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易货贸易纠纷案、惠民胥召福等菜农集体诉滨州某蔬菜办公室产品质量赔偿纠纷案,邹平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诉邹平鑫源塑编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纠纷案,李某诉李栋分家析产案,滨州华龙批发部申诉滨州某电视广告装璜有限公司、山东省某酒厂广告制作承揽合同案,无棣县鑫海渔粉厂上诉无棣县某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滨州万丰房地产开发代理有限公司与山东某建筑总公司管辖异议案等等,均以胜诉的结果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其中,在滨州开源钢管有限责任公司诉肥城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易货贸易纠纷案中,李晓东律师非常成功地运用了“表见代理”的理论,并完全胜诉;在无棣县鑫海渔粉厂上诉无棣县某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李晓东律师提出了“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问题,并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在滨州华龙批发部申诉滨州某电视广告装璜有限公司、山东省某酒厂广告制作承揽合同案中,李晓东律师发现并将案件的焦点定位于“第三人代为履行”,该案在将近执行完毕前彻底翻案,不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合同法》第65条“第三人代为履行”做了积极的审判实践,丰富了合同法的适用;在滨州万丰房地产开发代理有限公司与山东某建筑总公司管辖异议案中,李晓东律师针对《民事纠纷法》第二十五条协议约定案件管辖地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发表了精彩的异议意见,并得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在许许多多的民事案件中,李晓东律师一贯地追求在合法的范围内高质量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权益,并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高度,在“学者型”律师的道路上不懈地追求着。

    三、李晓东律师精通投融资业务,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为政府大中型重点项目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一致好评。其中,在滨州市公铁大桥建设项目中作滨州市政府方的法律顾问,该项目采用“BOT”方式,计划投资10.5亿元人民币,将建成黄河上国内一流的公铁两用现代化大桥。这是目前山东省内堪称样板的“BOT”建设项目,已经得到省政府、省发改委的高度评价,该项目的成功,不仅造福于滨州市,而且还会成为山东省乃至国家“BOT”项目建设史上的里程碑。在同样采用“BOT”方式建设的滨州市西区新城西海水库、供水厂和供水管网项目中李晓东律师也作为滨州市政府方的法律顾问,为该项目的成功付出了巨大的心血。该项目计划投资约2亿元人民币,投资方为全国500强企业“深圳华强集团公司”,目前,西海水库已建成,供水厂正全速施工,不久将开始供水。在采用“BT”方式建设的滨州火车站项目中, 李晓东律师又作为滨州市政府方的法律顾问参与全部的法律服务工作。滨州火车站是滨州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性工程,总投资2亿元,规划占地面积约50万平方米,包括站房、站前广场和广场主题公园。站楼主体建筑共四层,是集铁路客运、长途汽车转运、公交转乘、餐饮娱乐、休闲购物、旅馆住宿、旅游观光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公共建筑。滨州火车站的建设对于整合黄河三角洲、鲁西北地区铁路运输资源,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改善投资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2006年3月17日上午,滨州火车站举行了开工奠基典礼,滨州人民企盼已久的火车梦很快就要成为现实。

    几年来,李晓东律师也积极参与企业的改制,出具法律意见书,代理企业破产案件等,并担任着多家国家部门和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因工作突出,李晓东律师2004年获滨州市“十佳律师” 荣誉称号,2005年获滨州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山东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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