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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生赢 ; ; ; ;兴我“同成”
[ 发表时间:2006-8-16 ]


 


    汪涛,男,1972年8月出生,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后在原肥城市律师事务所开始律师执业,1999年6月参与创办山东同成律师事务所,现任该所合伙人、副主任。从业十几年来,汪涛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本,以对律师事业无限忠诚和热爱为根,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连年被评为“肥城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被泰安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律师”称号。2005年被山东省律协授予“全省优秀律师”称号。

    汪涛是一名优秀的律师,更是一名优秀的领导者和合伙人。作为山东同成律师事务所的创立发展,无不凝结着他的心血,创造了“同心同德,众志成城” 的律师文化共同体以及以这一理念为核心的律师工作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保障体系。这些理念和工作体系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已经得到了很多当事人和业内人士的肯定。同成所能够获得越来越多的当地大中型企业客户青睐,并在法律实务界及团队建设上取得骄人业绩,是汪涛律师和全体同成律师同心同德、奋发进取的结果。

    专业律师团队的领航者

    执业以来,汪涛律师凭借着精湛的专业知识、娴熟的专业诉讼技巧以及对委托人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成功地代理了肥城首例中外合资公司清算纠纷案、肥城市属企业4500万担保免责纠纷案、肥城热电厂国企并购案等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各类案件。他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以专职律师身份担任破产企业清算组长介入破产清算,以见证律师身份进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和婚姻见证,每一次业务领域的拓展,都为同成所赢取了新的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尤其是他以专业律师身份介入房地产交易,提供居间服务加法律服务的双重服务新模式,当时在国内律师界也属创新之举。一个成功人士的最成功之处,在于与合作者一道成功。和合方能生赢,汪涛一直坚信并践行着这一理念。承办律师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了疑难案件和关键问题时,汪涛律师会同其他律师通力合作,针对特定问题的专题研究,并迅速拿出有利于案件进程的解决方案。在他的带领下,同成律师的核心团队力量已经崭露锋芒,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诉讼难题。

    汪涛还经常对自己在执业活动中的心得体会,他总是毫不保留地与其他律师分享;他所倡导的团队精神的核心就是合作与资源共享。

    再次,汪涛律师认为,一个成功团队必须是一个学习型团队。他非常重视律师对专业知识的充电和重组,强调系统的业务培训对律师能力提高的作用。在他的积极倡导和组织下,同成律师每年都派专人参加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各种新业务培训,并在所内组织各种形式的内部培训和交流研讨,学习型律师事务所建设为每名律师的学习成功注入了源头活水。

    创新与改革的践行者

    包括汪涛律师在内的同成合伙人团队,一直在为律师事务所建立科学、务实、高效的现代管理制度而不懈努力。为了解决运行制度上的设计缺陷和管理漏洞,汪涛律师做了详细的调研工作,翻阅了大量的个案资料。他综合和汲取国内外成功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成功之处,针对本所在运作运行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大刀阔斧地推进各项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使其更好地能发挥每名律师的能力才智,更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成律师事务所首次在县域律师事务所实行了全员固定工资加奖金的薪酬模式,较好的解决了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工作量及薪酬分配不均的现象。在同成的服务团队里,关怀与鞭策并进、竞争与合作共存。既以量才为本,不同律师的特长各自得到充分发挥;又以团队为神,注重专业分工和有效互助。久而久之,逐渐形成“集合所之力支持每一个局部项目”的服务方式,不但提高了服务质量,更在工作中加深律师之间的了解和感情,进一步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成律师文化的倡树者

    文化也是生产力。对一个专业人才汇聚的律师事务所,形成自己的律师文化更为重要,这也是汪涛律师一直所倡导并积极实践的。从《同成律师》、《同成律师法视界》的编辑出版,到“同心同德、众志成城”所训的建立,再到“专业分工、团队协作”团队精神的提炼总结,汪涛无不亲力亲为,全力倡导,躬身践行,使“同成人”的理念牢牢地根植在所内每名律师身心中,体现了每个案件承办全过程,也在业内外树立了同成的良好口碑。其间无不充满了汪涛律师对于律师文化事业的热诚和关注。

    如今,在同成律师团队中成长、成熟的汪涛律师,又与合伙人团队酝酿着同成新的腾飞时刻。同成律师,必将以更加职业化、现代化的形象完成自身发展的又一次飞跃。“同成”的品牌,以及它所代表的专业、专心的服务精神也将成为山东律师界一道亮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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