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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律师协会简介
山东省律师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成立,接受山东省司法厅的监督指导,对全省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的社会团体法人。
1980年10月召开了全省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山东省律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2005年1月,按照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的要求,全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出全部由执业律师组成的新一届律协理事会。会长由执业律师杨伟程担任,在推进“两结合”管理体制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山东省律师协会多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司法部、全国律协和省司法厅的领导和监督下,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我省律师协会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出现了全面增长的良好势头,成效显著。截至2005年底,全省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分别发展到674家和7688人,执业人数位居全国前列;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各类业务和业务收费均大幅增长,年办理业务总数80万件,业务量居全国第一位。
目前,山东省律师协会下设省律师协会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律师权益保障、业务指导及教育培训、财务、奖励与惩戒、女律师工作、会员事务及文体、宣传联络等8个专门委员会和民事业务、刑事业务、涉外业务、知识产权业务、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业务、金融证券业务、行政业务、公司业务、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援助业务、海事海商业务等11个专业委员会。专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确保了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的积极开展,更好的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职能。
山东省律师协会秘书处为山东省律师协会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省律协秘书处工作实行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秘书处内设机构定为:办公室、综合调研部、会员部、业务培训部、信息中心、山东律师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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