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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关于举办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风险防范及争端、仲裁与索赔实务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08-5-6 ]

各相关单位: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建筑市场的逐步开放和与国际建筑业交流的不断加深,对建设系统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与意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帮助各有关单位通过对建筑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明确建设工程合同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合同纠纷,依法保护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定于2008年5月、2008年6月分别在厦门市、青岛市举办《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风险防范及争端、仲裁与索赔实务交流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范;
    2、建筑法修改稿(送审稿)主要内容介绍;
    3、对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合法性的认定;
    4、建设工程招投标实务与招投标法律风险防范;
    5、招投标活动主要法律法规之间调整的范围和相互关系;
    6、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风险规避与合同纠纷处理技巧;
    7、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加强证据的收集和保管的方法;
    8、工程总承包对合同签订履行提出的新要求、带来的新风险;
    9、项目管理者加强签证管理、加强造价及工期的控制的办法;
    10、建设工程合同索赔与反索赔;
    1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对工程价款的确定;
    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催收的十大建议、优先受偿权;
    13、建设工程争端解决与仲裁实务;
    14、规范项目经理承包制的管理及防范挂靠风险;
    15、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及项目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16、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17、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18、应用保险和担保控制建设工程项目风险。
    二、参会人员
    各省、市、建设监管部门,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施工建设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项目业主,工程承包企业及城市投资集团公司,各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专业律师。
    三、邀请专家
    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建设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法律界权威等。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08年6月27日- 6月30日             青岛市
    五、费用
    培训费(含资料、场地、餐费、证书费)198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证书
    学员培训合格,颁发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该证书可作为建设领域工作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与考评的依据;请自带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办理证书。
    七、报名方式
    联系人: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会务组   王 新
    电  话:13260119459   
    E-mail:zjqywangxin@126.com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文章录入:山东律协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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