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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06-5-19 ]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律师事务所:
    现将全国律协《关于印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有关做法和问题请及时报省律协。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九日

文章录入:山东律协 来源:山东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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